官方更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税收优待标准,由工信部等机构联合调整了相关技术及产品规范。
在2024年,我们将对财税〔2018〕74号文件中的第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涵盖的节能乘用车、轻型商用车以及重型商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进行更新,详细内容已在附件1、2、3中列出。新的目录将从第六十五批次开始实施。
自新目录发布之日起,原有的第四批至第六十四批目录将被废止。在此过渡期,如果车辆型号符合本次公告的技术标准,它将自动纳入新目录。然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型,有一个截止日期,即2024年7月1日,必须进行改造以达到新的要求。改造完成后并通过审查的车型,可以申请加入到新目录中。
自新目录发布之日起,原有的第四批至第六十四批目录将被废止。在此过渡期,如果车辆型号符合本次公告的技术标准,它将自动纳入新目录。然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型,有一个截止日期,即2024年7月1日,必须进行改造以达到新的要求。改造完成后并通过审查的车型,可以申请加入到新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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