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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续重按整数计费,消费者权益以零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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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在北京市朝阳区通过某快递公司寄送物品时发现,物品的实际重量为3.1公斤,但被计费为4公斤,她认为这种做法极其不公。6月5日,她向媒体表达了不满,因为该公司规定首重1公斤,超过后每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费。这种“向上取整”的续重规则让快递公司受益,而消费者则蒙受损失。快递费用通常由首重和续重构成,首重类似出租车的起步价,续重则对应额外里程的费用。部分快递公司通过自行设定的续重收费规则,细微地剥削消费者,这与超市在结账时“反向抹零”的行为相似,都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要求快递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资费标准等信息,并在运单上准确标注快件重量。然而,某些公司并未明确告知续重计费方式,或仅标注“向上取整”的重量,这已触犯法律,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商家在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消费者有权享有公正交易条件。快递公司的计重规则本质上是格式合同,需符合公平原则。《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不能制定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强制交易。
有些快递公司的计费规则更为精细,例如按0.1公斤或0.5公斤分段计费,这样的做法使计费更接近实际重量,对消费者更为公平。因此,交通运输、邮政、市场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和消协应关注此类问题,通过约谈、指导、查处、完善行业规则等方式,推动快递企业遵守法律规定,采用更为合理的分层计费方式,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公正、更合理的快递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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