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明确细化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氨基酸管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按照氨基酸在食品中的使用目的和用途,以公告形式明确氨基酸的营养强化剂属性及相应质量规格要求。
《公告》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20余种氨基酸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管理,其使用应符合各自标准及相关规定。
《公告》补充完善了部分质量规格要求、检验方法等。氨基酸作为非食品营养强化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使用,其质量规格要求按照相应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规定执行。
(国家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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