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迪拜非法倒腾外汇,这些人被抓啦
迪拜,一个国人印象中土豪遍地走、挥金如土的黄金之城。
在这里,奢华、高消费是它的固有属性,由此产生的大额换汇需求也不少。
或是看中这一点,有人就把如意算盘打到了这里。
12月27日,最高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发生在迪拜。
在迪拜非法倒卖外汇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信息,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赵某组织赵某鹏、周某凯等人,在阿联酋和国内提供外币迪拉姆与人民币的兑换及支付服务。
该团伙先用对敲换汇的方式:在阿联酋迪拜收进迪拉姆现金,同时将相应人民币转入对方指定的国内人民币账户。
然后,该团伙用收入的迪拉姆在当地购入“泰达币”(USDT ,与美元锚定的稳定币),再将购入的泰达币通过国内的团伙即时非法出售,重新取得人民币,从而形成国内外资金的循环融通。
通过汇率差,该团伙在每笔外币买卖业务中可获取2%以上的收益。
经查,赵某等人在2019年3月至4月期间兑换金额达人民币4385万余元,获利共计人民币87万余元。
非法支付结算
赵某团伙的行为表面上是买进、卖出虚拟货币的行为,但实质上利用泰达币为媒介实现了外币和人民币之间的货币价值转换,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种非法倒卖外汇的方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之所以被发现,是因为他们用于收取人民币的账户隐藏着更大的“瓜”。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肖某、尤某、史某等人伙同华某福(另案处理),共同开发、搭建、维护“天天向上”跑分平台,该平台以兼职赚佣金为诱饵,纠集大量的个人或小微商户注册成“跑分客”,利用“跑分客”提供的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等搭建资金通道,为境外赌博网站、“杀猪盘”诈骗等黑灰产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从中赚取佣金。
该平台纠集了10万余个“跑分客”提供的37万余个资金账户进行收款转账,经查,2020年4月1日至5月18日期间,该平台非法支付结算数额达人民币31.9亿余元。
2019年6月至12月,赵某等人明知尤某钱款来源于非法支付结算平台,仍然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人民币,并向尤某兑换虚拟货币从中获利,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429余万元。赵某获利3.5万元,赵某鹏、周某凯获利均为5000元。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赵某等人辩解对尤某从事非法支付结算业务以及所涉资金涉嫌犯罪均不知情等情况。
为查清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明知情况,西湖区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人员手机数据作进一步恢复、提取。相关聊天记录不仅证实赵某等人明知尤某在从事非法支付结算的事实,还让审查人员发现了赵某等人存在利用虚拟货币提供外汇兑换服务的证据。
被判刑
2022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两千万元;判处尤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百三十万元;判处赵某鹏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判处周某凯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判处史某等7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罚金二百万元至二万五千元不等。
宣判后,肖某、尤某、赵某、赵某鹏提出上诉。同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