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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标原价夸大折扣 商场电商营销套路层出不穷

 小尚

“原价2000的珠宝首饰,直播间不用998,直播间限量598带回家!”、“非遗传承人XXX定制的紫砂壶原价上万,今天只要888”、“全场商品只需支付20邮费一律免费送”。当下,这类营销话术似乎已经成为各大线下商场和电商直播间的套路话术。许多商家通营造悬殊差额折扣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

巨大折扣都是营销套路

然而在消费者疯狂下单的同时,也有人开始质疑这些促销活动的真实性。电商主播/卖场商家口中的原价是否真实可信?是否真的代表了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为什么直播中会出现如此大的价格差距?这是真正的让利回馈,还是仅仅是一种营销手段?

对此,业内人士透露,通过高原价与低现价对比的促销方式,在电视购物中已经屡见不鲜。销售者通过价格对比,制造出惊人的优惠力度,营造出紧张的销售氛围,吸引消费者迅速下单。然而,对于价格不太明晰的产品,如珠宝首饰、腕表、工艺品等,消费者往往难以判断其真实原价。因此,在缺乏明确原价参照的情况下,消费者所听到的促销信息大多来源于卖家的单方面宣传。

尽管高原价与低现价的营销对比能够吸引眼球,但消费者仍需保持理性,审慎判断商品的真实价值。毕竟,大多数大力度打折活动往往只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真实优惠程度需仔细甄别。在购物时,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产品信息,比较不同渠道的价格,以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专家:虚构原价涉嫌价格欺诈

北京柏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发耀表示:虚构原价的行为或构成价格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解释,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且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商品价格是消费者进行商品交易时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促销信息往往会令消费者认为优惠幅度大而购买商品。很多直播中,商家信口报出的高昂原价,如果没有切实的依据,就涉嫌捏造并不存在的交易价格,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而购买商品,这种行为就已构成价格欺诈。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12315进行反馈、投诉。

孙发耀律师指出,价格欺诈的具体形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

一、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六、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

虚标原价或面临高额罚款

直播中主播所报出的虚高原价,虽然看似只是一种普通的营销手段,但其背后实则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若经营者的“假打折”行为被查实,且相关证据确凿,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因此,请广大经营者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切勿因一时的利益而触犯法律。

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对于折扣的需求也成为普遍,虚标价格打折的现象已成为行业普遍,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应理性对待,通过多渠道多平台进行比价,例如可以通过批发平台等搜索相关同类产品,可大概了解产品的真实价格,避免因为这类营销套路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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